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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番外 故人  (第4/8页)
”    方恪是个混蛋。    可方恪,老人说的对,比方恪狠毒的人那么多,怎么就方恪遭遇了这个,不是因为对错,只是因为他不再是方家少爷了而已。方临昭已经放过了他,其他人,其他人有什么资格,什么立场这么对他?    他都没舍得揍小混蛋,怎么方恪就能在别人手里,被活活折磨致死。这么多伤,得多么久,多么疼?    方恪很坏,可是也好像没坏到那个地步,他的确想过杀他,可不也犹豫数次没有下手,换成了给他下药,让他自惭形秽不敢出现在郑彬礼面前。    可笑,他和郑彬礼?    他连当方恪的狗都不肯,怎么可能去当郑彬礼的?    不过是方恪缠的郑彬礼烦了,不过是郑彬礼拿他来显示特别,不过是他利用郑彬礼来对付方恪。    他不敢碰方恪的尸体,只是把人带走了。方恪生前遭遇的太过惨烈,最后的报告厚厚一本。    方临昭34岁,他完美的展现了他的天赋,他终于有了积蓄,开始对郑家下手了。    用开始来形容或许不大准确。    拿到那本厚厚的报告后,方临昭开始明里暗里的对付郑家,各种阴毒的手段都使过。    他间接搞死了郑父,留下郑彬礼一点点消耗对方的势力。最后连根拔起。他跟个咬住最后一块rou的饿狼一样,怎么殴打也不肯松嘴。最后是他赢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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